成考加分政策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①地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少数民族考生。
⑦年满25周岁。
2.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投档。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政策加分的考生,取其加分值最大的加分项目。
4. 对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20分。
5. 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6. 报考家政服务类专业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如在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医学护理类专科专业最低可降至同类分数线的70%,其他专业可降至同类分数线下20分。
免试入学条件
1.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亚运会、亚洲杯赛、亚洲锦标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获奖运动员(具体名次要求请咨询)可以提交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