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从2016年8月1日起,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可共济互助,并且可为本人及其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只要相互绑定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实现“家庭套餐”一卡通。
这也意味着,浙江省医保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个人账户家庭互济共享。

医保余额,可给家人使用
一直以来,浙江省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经过十多年运行,发挥了重要的医疗保障作用。
随着浙江省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调整,个人账户使用功能越来越弱化,从而出现了大量的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个人账户的职工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需使用现金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为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同时充分提高职工医保的基金使用效率,《通知》指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为5196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99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023万人,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300余亿元。按可授权人数测算,理论上该政策将惠及所有浙江基本医保参保群众。这将大大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同时充分提高职工医保的基金使用效率。
余额充足,可买健康保险
《通知》指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医疗保障费用具体有两种:
一是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
二是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此项新政的出台,旨在使更多参保家庭中的老人、病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均能共享职工医保个账权益。”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保处处长倪沪平表示。
7月1日,义乌市率先在我省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型个人账户政策。
义乌市后宅街道72岁的叶大爷成了享受新政的第一人。7月2日,刚刚与儿子绑定社会保障卡的叶大爷,因身体不适在义乌市中心医院门诊就医,共产生2362.70元医疗费用,除去叶大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的513.93元后,他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了46.84元,他儿子的家庭型个人账户资金为他支付了1801.93元,现金支付为0元!
“个人账户家庭互济共享政策即便民又惠民,我患有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病,一年医药费要花上七八万元,以后,只要刷刷卡,儿子个人账户里累积的3万多元基金可以给我用,解决了一大笔医药费缺口。”叶大爷高兴地说。
而医保新政的另一个亮点,则是开放了医保卡内的资金可以用来购买商业形式的健康保险。每个参保人员均可使用自己账户历年的结余资金,为自己和或者亲属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但购买商业险的前提条件是只能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的部分。如果余额不足以支付的,那么参保人员可以按照相同价格,自行出资购买。